我局曾于今年6月5日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海分中心对本辖区的两家大型零售企业进行了商品条码的专项检查,当日共对27件商品进行了抽样,后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海分中心核实,其中23件商品存在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冒用他人商品条码、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等4类问题。
6月25日,我局召集了上述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首先对商品条码的概念、意义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重点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宣贯及解释;最后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通过本次宣贯,进一步提高了各生产商及经销商对商品条码的认知度,增加了各生产商及经销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生产商或经销商进行调查处理。 |